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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科职能简介
    来源:质量技术部;    阅读次数:30637

3.8.1承办省局及其它产品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产品质量监督及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3.8.2负责各级产品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消协等有关部门的各类抽查检验的抽样任务的计划建议、任务承接、组织任务评审、制订方案及细则、组织实施抽样工作、开展样品确认、结果汇总、上报及建立档案等相关工作;

3.8.3负责复查检验的检验费催收;

3.8.4负责贯彻好国家有关纤维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方针、政策;

3.8.5负责做好监督抽样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3.8.6做好中心监督抽样相关宣传活动;

3.8.7有关部门的各类抽查检验的抽样任务投标组织工作;

3.8.8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政策方针,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 

3.8.9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