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1 负责业务受理和合同评审。做好样品接收检查、开卡、审卡、分样、样品卡制作、样品拍照及样品入库管理等工作;负责解答客户问询,反馈客户查询事项,落实对客户的服务承诺;协助事业发展部、财务部进行检测费的对账和催缴;
3.10.2负责检验记录的接收整理、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批、打印、装订、盖章、寄发;负责检测报告(含原始记录)的存档管理;
3.10.3按标准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保证检验依据有效性和正确性。按时完成各类检测任务,及时递交检测结果和检测记录;
3.10.4 负责样品在流转、制备、处理、贮存等过程中的管理,保护样品的完好性;
3.10.5 选择和应用适当的技术校核方法对检测结果的质量进行监控,认真完成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和能力验证试验,并对相关结果进行分析总结;
3.10.6 负责组织部门人员的内部培训、上岗考核及质量监督工作,定期开展人员能力评价;
3.10.7 组织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正确使用检测仪器设备,按期完成设备期间核查计划,保证设备在正常状态和校准有效期内使用,并维护良好;
3.10.8 负责本部门标准物质的管理,建立本部门标准物质台帐,制定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3.10.9 规范本部门的检验记录格式和内容,确保检测记录信息充分、完整、准确,控制和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3.10.10 负责实验室环境条件监控和维护。保证检测过程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3.10.11 维护客户的专利和所有权,对客户的样品、资料和检测相关信息负保密责任;
3.10.12负责实验室内务管理、安全管理和本部门后勤管理;
3.10.13 配合质量技术部做好方法确认、方法研制、扩项资质评审等;积极开展检测技术和检验方法研究,不断提高检测技术能力;
3.10.14 做好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3.10.15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政策方针,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
3.10.1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