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1负责棉花公证检验工作及棉花和絮用纤维及制品的检验工作;
3.12.2负责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有关事项的对接、相关报表的报送等;
3.12.3负责建立本部门标准物质台帐,制定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3.12.4积极开展检测技术和检验方法研究,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3.12.5组织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正确使用检测仪器设备,提出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并按期完成,保证设备在正常状态和校准有效期内使用,并维护良好;
3.12.6负责样品在检测过程中流转、制备、处理、贮存等过程中的管理,保护样品的完好性;
3.12.7负责实验室环境条件监控和维护。保证检测过程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3.12.8规范本部门的检验记录格式和内容,确保检测记录信息充分、完整、准确,控制和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3.12.9负责试验室内务管理和试验室安全管理;
3.12.10维护客户的专利和所有权,对客户的样品、资料和检测相关信息负保密责任;
3.12.11选择和应用适当的技术校核方法对检测结果的质量进行监控,认真完成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和能力验证试验,并对相关结果进行分析总结;
3.12.1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政策方针,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
3.12.13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