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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党办办公室;    阅读次数:17049

我单位拟采购大容量棉纤维物理性能测试仪、水平静电摩擦仪各一台。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福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要求,我单位组织了专家进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办公室实名反映。受理有单位公章和个人真实署名、反映真实情况的举报。


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联 系 人: 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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