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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2    来源:业务管理部;    阅读次数:24129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我中心2021年春节放假时间为2021年2月11日(星期四)至2月17日(星期三),共七天。2月7日(星期日)和2月2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暂停样品受理和报告出证等业务工作,敬请知悉。预祝您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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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

国家服装服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