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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来源:业务管理部    阅读次数:2514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中心)定于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4月7日(星期六)正常办理样品受理和报告出证业务,敬请知悉。

福建省纤维检验局                

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

国家服装服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