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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2    来源:业务管理部    阅读次数:2656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文件精神,我局(中心)定于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3天,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期间4月6日接受业务(样品)受理。敬请知悉。

福建省纤维检验局                    

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

2013年4月2日